移民

1996年6月27日所制定之第978號法令及其各自條例,依據1992年“國家憲法”所載的規定事項,構成規範外國人移民以及巴拉圭人民向外移民和遣返的法定文件。

適用第978號法令的主管機關是隸屬內政部的移民總局。

依進入或停留在巴拉圭國內的結果,上述法令承認“居民”和“非居民”的類別。 “居民”之類別又可劃分為“永久居民”和“暫時居民”。 進入該國而無定居意圖之外國人視為“非居民”。

依國內法令所制定的形式和限制,“永久居民”被認可相同的權利並擁有與巴拉圭人民相同的義務。

申請臨時居留或永久居留須附以下文件:

  • 護照或可證明持有人身分之旅遊文件
  • 居住地當局所簽發的犯罪或司法記錄。 14歲以下的兒童免除此要求
  • 由衛生主管機關所簽發之身心狀況醫療證明,必須通過巴拉圭領事館認證
  • 出生證明及結婚證書(如適用),必須通過認證
  • 證明專業學位之文憑、或證明准予進入巴拉圭從事授權的活動或工作之文件
  • 財力證明書或其他財力證據
  • 由巴拉圭主管警察或司法機關所簽發的生活與居留證明
  • 移民局在海關管制站所簽發之巴拉圭入境證明
  • 3 X 3 cm 彩色照片
  • 領事簽證,適用於需要遵循上述要求國家的國民
  • 巴拉圭國家犯罪記錄證明

備註:(巴拉圭國內之步驟與手續)

  • 所有文件必須複印,由巴拉圭公證人公證
  • 其他語言的文件必須翻譯成西班牙語,包括護照在內(在巴拉圭國內)
  • 來自原籍或居住國的文件,必須由巴拉圭主管領事館核實,並由外交部認證
  • 臨時居留無須附財力證明,但要求提供支薪勞動要約信,以及公司或個人單一納稅人登記號碼(RUC)

收費:依據2006年4月26日第7402號行政權法令設立

項目 巴拉圭幣 美金
臨時拘留 365.940 73,81
臨時變更 203.300 40,56
居留類別變更 406.600 81,13
定居證明 81.320 16,23
退貨證明 81.320 16,23
海關證明 81.320 16,23
罰款 328.405 65,52

最低法定工資有效:Gs。
每日工資2,041,123 :Gs。68,037
每日Jornal:Gs。78.505
資料來源:移民總局(DGM)

適用收費標準
依據自2017年7月10日起生效之移民法978/96,第7351/17號文件暨312/17號裁決

項目 等值 巴拉圭幣
永久居留 10 日薪資 680.370
臨時居留 9 日薪資 612.333
居留類別變更 10 日薪資 680.370
職業變更 5 日薪資 340.185
延長觀光居留 5 日薪資 340.185
定居證明 2 日薪資 136.074
補發-永久居留 2 日薪資 136.074
補發-暫時居留 2 日薪資 136.074
更新-暫時居留 9 日薪資 612.333
臨時居留及延長 9 日薪資 612.333
永久離境 2 日薪資 136.074
罰款 (第32條) 監管法令第1726/09號: 
a)居留期限過期 
b)無法出示入境文件

3 日薪資

235.515
其他 – (151暨152條) 法令第978/96號 2 日薪資 136.074
公共演出成員/每人 2 日薪資 136.074
法令第4429號(移民特赦) 5 日薪資 392.525

最低法定工資有效:Gs。
每日工資2,041,123 :Gs。68,037
每日Jornal:Gs。78.505
資料來源:移民總局(DGM)